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制;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以上计划授信及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最终授信及担保额度以以上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1、做担保的原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
2、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还债务的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未超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另外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18,65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5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262.97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逾期,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3: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同时提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另外的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别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能仅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维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东和建新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和骏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鄂州市和骏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京山鑫和矿业有限公司、德庆县龙三金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及江苏尚骏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224,97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3,9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218,6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4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韦植林、韦洪文间接控制关联方京山鑫和矿业有限公司、德庆县龙三金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李维、韦洪文分别在广东和建新建材有限公司、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韦植林是关联方广东和骏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鄂州和骏基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尚骏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董事韦泽林与前述三名关联董事为一致行动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72,100万元、美元900万元(按照2022年1月1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5,726.16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根据申请授信主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18,650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包括2021年下半年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的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69,0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期限根据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做担保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赞同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