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标准问答专栏1、请说明GB13476-2009标准中“表1 管桩的基本尺寸”的表注“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也可生产其它规格、型号、长度的管桩。”的正确含义? 答:根据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第“4.1目标”的规定“标准应--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近年来,我国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技术发展很快,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标准起草中应该给技术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标准的多个版本的编制过程中,就产品的基本尺寸均添加“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也可生产其它规格、型号、长度的管桩”的...
中“表1 管桩的基本尺寸”的表注“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也可生产其它规格、型号、长度的管桩。”的正确含义? 答:根据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第“4.1目标”的规定“标准应--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近年来,我国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技术发展很快,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标准起草中应该给技术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标准的多个版本的编制过程中,就产品的基本尺寸均添加“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也可生产其它规格、型号、长度的管桩”的表述。 在土木工程基础
的具体实践中,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工程地质勘探的报告、负荷承载情况、施工条件等,由经过系统验算,确定选用合理的基础用桩。GB13476-2009标准中所列的管桩规格是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常用的规格、壁厚、型号、长度等,对于特殊的地质情况或特殊的工程或施工条件等,只要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的标准规定及GB13476-2009中第5.1.2、第5.1.3、第5.2、第5.3、第5.6等条文的规定要求,设计技术人能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除GB13476-2009外的其它规格、型号、壁厚、长度的管桩,所设计管桩的技术指标应由设计人员验算确定,产品检验的试验方法可参照GB13476-2009执行。同时,应在产品的供需双方的协议书上加以明确上述要求,并提供设计验算的有关文件。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质检机构,不得因公司制作的产品的基本尺寸不在GB13476-2009的表1中而随意判定所生产的管桩为伪劣假冒产品。 2、为什么GB13476-2009要具体明确端板的厚度、材质? 答:近年来,我国管桩生产规模发展非常快,十一五期间管桩产量几乎翻了一翻,端饭的生产和使用也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尽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2月14日发布了产品质量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用端板》(JC/T 947-2005),该规定要求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但是,目前我国质检部门对端板的质量检验还没有加以充分重视,尚未有专业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常态化加以监督检验,造成端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一大空白。 但是,在土木工程的基础设计、施工中,端板通过良好的焊接,桩与桩之间实现荷载的传递作用。若端板之间没有良好的焊接质量保证,管桩施工后的基础质量隐患将大幅度提升。根据钢结构
的有关规定要求,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震动荷载的焊接结构应采用型号为Q235B的热轧碳素结构钢,不应采用沸腾钢。 同时,管桩是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件,在管桩生产时端板还起到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的张拉锚固作用。对于A型、AB型、B型、C型等不相同的型号的管桩,其管桩的结构配筋不同,同时采用的钢棒的规格也不完全相同,不一样的规格的单根钢棒的张拉力也不一样,其桩身混凝土有效预应力相差较大。若端板厚度偏薄,在管桩预应力张拉过程中,易造成管桩产品端板的凹陷,将大幅度提升管桩锤击施工或静压施工时的破损率,从而增大了基础工程的质量隐患。GB13476-2009中,根据管桩设计中选用的钢棒的不一样的规格,提出了端板的最小厚度要求,就为了充分保证管桩基础工程的质量。 3、如何理解“5.3 混凝土保护层”条文内容?是否与GB 50010-2010规定不一致? 答:GB 13476-2009标准“5.3 混凝土保护层”条文规定“外径300mm 管桩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5mm,其余规格管桩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40mm。”这里所指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是以“预应力钢筋”最外层的混凝土算起,不是指管桩钢筋骨架的“螺旋筋”最外层的混凝土算起。 但是,国家标准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
》第8.2.1条文所指的是当构件“设计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这里所说的混凝土保护层是指“螺旋筋”最外层算起。 上述2个标准的“混凝土保护层”的起算点不同,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加以区分。 对于GB 13476-2009中提出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技术指标的规定,一些学者提出异议,认为由原标准GB13476-1999的25mm提高到40mm,技术指标偏高,大大超过日本管桩的有关标准,同时也与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不一致。由于篇幅所限,本人在此不做展开。有关这个问
,值得大家讨论。 4、关于螺旋筋的螺距的偏差怎么样确定? 答:螺旋筋在管桩结构中不但起到预应力钢棒的构造筋的作用(固定钢棒骨架),同时还对提高管桩抗剪承载力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特别是在较大水平负荷承载情况下,螺旋筋的作用更大。由此,GB13476-2009标准中,对螺旋筋的要求更高,螺距的偏差要求由原来的±10mm,提高到±5mm,即“螺旋筋的直径不应小于表3 的规定。管桩两端2000mm 范围内螺旋筋的螺距为45mm,其余部分螺旋筋的螺距为80mm,螺距允许偏差为±5mm。” 这里所说的螺距偏差是指“单个螺距”,不是指整个桩身的钢筋骨架而言。由于骨架焊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很难保证每一个螺距的准确性,但是就整个钢筋骨架而言,其平均螺距任然不小于45mm;当然也不能太小,应保证混凝土的正常布料。现在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将管桩骨架的螺距随意放大,每个螺距均为正偏差,造成管桩桩身整个骨架平均螺距超标,这其实就是一种偷工减料的行为,片面理解GB 13476-2009的要求,将造成基础工程的质量隐患。 5、关于蒸汽养护混凝土试件在抗压强度检测时的停放时间有何规定? 答:大量的试验研究表明,混凝土试件在经蒸汽养护结束后若尚未冷却就马上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其测定结果往往是混凝土试件较冷却后的检测结果小5-8MPa,而且混凝土试件的温度不同,测定的结果离散性很大,未能正确反映混凝土的力学性能。 GB13476-2009中对蒸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的停放时间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在混凝土试件出釜后1d进行试压,最大的目的是经高温养护后使混凝土试件的热量与周围环境得到充分的交换,使试件的温度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虽然,GB13476-2009标准中没有对常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的停放时间做出具体的规定,但也应充分保证常压养护作业后的混凝土试件与周围环境的热交换,使其在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时试件温度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这样做才能够使混凝土试件的检测结果具备比较好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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